并联审批文件
绵阳市并联审批办关于不再受理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水务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三项并联审批事项申请的公告
2017-10-1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相关内容,2017年10月1日起,我办将不再受理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水务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三项并联审批事项的申请。

    具体情况请关注绵阳市环保局和绵阳市水务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内容。并联审批窗口咨询电话:2330077。

    特此公告。


绵阳市并联审批办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