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的公告
2015-11-20

 

    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即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证合一”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由法人和其他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赋予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包括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校验码五个部分。